首都机场爆炸案嫌疑人冀中星涉爆炸罪被批捕

2013年07月30日 15:50作者:汤一亮来源:中国广播网

7月29日,首都机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之规定,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已于7月21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中广网北京7月30日消息(记者汤一亮) 据中国之声报道,7月29日,首都机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7月20日首都机场爆炸案件发生后,机场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现已查明冀中星(男,33岁,山东省鄄城县人)为反映个人诉求,经精心准备,携带自制爆炸装置和传单,到首都机场T3航站楼制造影响,以及实施爆炸犯罪的事实。经审讯,冀中星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冀中星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14条之规定,涉嫌爆炸罪。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之规定,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已于7月21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原文链接:http://china.cnr.cn/gdgg/201307/t20130730_513179301.shtml

     

  山东鄄城村干部:东莞方面不作为逼冀中星上绝路 

因冀中星在北京首都机场T3航站楼引爆自制炸弹,21日,当事双方,冀中星家乡山东鄄城县,和当年受伤致残处的广东东莞分别对此事发布通报,两份通报在冀中星是否因殴打致残、10万元是否为赔偿产生了出入。

  冀中星进京细节曝光 鄄城曾赴东莞协调赔偿 

    7月20日,首都机场爆炸案发生后,鄄城县委、县政府连夜召开专题会议,于今早来到嫌犯冀中星位于鄄城富春乡冀庄村的家中,对他的家人进行了解情况、对其情绪波动的父亲进行安抚工作。冀父对这突如其来的消息显得有些震惊,表示对儿子的行踪不知情。

  山东鄄城称冀中星被治安队员打残 东莞否认打人 

    昨日,广东东莞方面及冀中星原籍山东鄄城方面分别对外通报,确认2005年6月冀中星在东莞打工期间受伤致残、并因此多年上访一事。然而就冀中星受伤原因及东莞方面曾向冀中星支付的10万元钱,两方通报有出入。

  冀中星走向机场的路:打工反"被打残" 理想破灭 

    没有人能想到冀中星会去北京,还会在首都国际机场引爆炸弹,因为他的身体从肚脐眼以下已经没有任何知觉,甚至几年来邻居都很少见他出过门,如果没人帮助,他连家门都出不了……

初审编辑:刘宝才
责任编辑: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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