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公布上半年十大空气质量较差城市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向媒体发布了2013年6月份及上半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这位负责人说,半年来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设备运行良好,及时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信息,为公众生活提供了健康导引。
中新网7月31日电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向媒体发布了2013年6月份及上半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结果显示,2013年上半年,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4.8%,超标天数比例为45.2%。
这位负责人说,半年来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设备运行良好,及时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信息,为公众生活提供了健康导引。环境保护部每月编制和发布74个城市空气质量月报,对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进行排名,有关环保部门也定期向当地政府报告城市空气质量评价结果,有效地推动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结果显示,2013年上半年,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4.8%,超标天数比例为45.2%,其中轻度污染占25.4%,中度污染占9.5%,重度污染占7.5%,严重污染占2.8%。海口、舟山、福州、厦门和深圳等11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佛山、丽水等35个城市达标天数在50%-80%之间,邢台、邯郸等28个城市达标天数不足50%。主要污染物为PM2.5和O3,分别占污染总天次的63.4%和20.1%。
按照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评价,上半年邢台、石家庄、邯郸、保定、唐山、济南、衡水、西安、郑州和廊坊的空气质量相对较差;海口、舟山、惠州、拉萨、福州、深圳、珠海、厦门、丽水和江门的空气质量相对较好。
一是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严格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不能越雷池一步。二是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生态环境放在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的突出位置,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大幅度提高生态环境指标权重,绝不简单地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
据新华社电严峻的环境问题,推动我国环境治理一步步升级。记者从27日召开的中国环保产业高峰论坛上获悉,环保部正在修订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有望在年内公布征求意见稿。“十二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累计产值预计超过10万亿元,增加值将超过环保投入,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的“国内排污标准过低导致合格污水污染地表水体水质”的问题,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回应中国之声:目前国内大部分行业标准不存在过低。
昨天,全国政协召开“加强城乡污染防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案办理”协商会。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表示,水利部要会同相关部委,在2015年以前,完成地下水污染状况的调查和评估,制定地下水管理条例,同时推进地下水污染修复。
责任编辑: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