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食品安全的话题一直备受关注。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但山东尚未出台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法规,使得省内食品安全的标准难以统一。在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张贤存等40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呼吁我省及时制定《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在议案中,张贤存等40位人大代表用“吃荤的怕激素,吃素的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这三句话,生动地点出了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着的不少隐患。制定一部食品安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将有利于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提高我省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也将更好地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法》,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食品安全的地方标准应包括哪些内容?联合提交议案的代表们认为,至少要涵盖六个方面,如食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限量规定;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等特殊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食品标签等食品安全与营养的标识、说明的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另外还应包括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提交议案的同时,40位代表还专门递交了他们调研起草的《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建议在我省生产经营食品,不仅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应有严于食品安全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建议我省鼓励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公布举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提供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记者 沈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