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月5日是学雷锋纪念日,雷锋精神在这个日子里被一次次重新想起。然而,“雷锋叔叔没户口,三月里来四月走”的现实尴尬也在拷问我们:雷锋精神是否已经过时?我们又该如何纪念雷锋?
@张胜友(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作协书记处书记):当下,雷锋精神不仅没有过时,反而更需要这样一种情怀。他给别人带来了温馨和幸福感。漠视雷锋所具有的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的精神,会使社会构建缺失最根本的基础。纪念雷锋,不要简单重复故事,宣传流于表面,而是应该让每个人体会到一种关爱与温暖。
@江绍高(全国政协委员):雷锋精神应阐释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这是时代的强音,永远不过时。现在纪念雷锋,应该更加强调这一精神的实质——“以人为本”,强调这一理念,不仅有助于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也能增强人们的幸福感。应该更多地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人人帮我,我帮人人”的常态机制与普遍理念。如果只是在每年的3月5日才想起纪念雷锋,雷锋精神内涵的真正意义就流失了。
@王兴东(全国政协委员、电影《离开雷锋的日子》编剧):雷锋精神体现在对党和国家的无限热爱忠诚中,体现在像螺丝钉一样拧在哪里都发光的爱岗敬业中,体现在“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温暖”的助人为乐中,体现在勤俭节约、艰苦朴素中……这些加起来,就是成为一名讲文明、有教养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精神。
@董良翚(全国政协委员、董必武之女):3月5日每年只有一天,一闪而过,但雷锋精神应该成为加强道德理想信念的长期教育。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