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细花:人贩子要处以重刑直至死刑

2011-03-05 08:45:00    作者:   来源:农村大众  

“被抓获的人贩子不但对其罚没家产,还要处以重刑直至死刑”。3月2日,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提出《关于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建议》的建议,她在建议中要求严惩人贩子。此外,对于带孩子行乞的父母她也建议相关部门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剥夺其监护权,将儿童交由当地福利部门抚养。
   “被抓获的人贩子不但对其罚没家产,还要处以重刑直至死刑”。3月2日,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提出《关于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建议》的建议,她在建议中要求严惩人贩子。此外,对于带孩子行乞的父母她也建议相关部门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剥夺其监护权,将儿童交由当地福利部门抚养。
  黄细花在建议中介绍,2001~2007年,昆明、贵阳、东莞等城市丢失的妇女儿童都在400人以上,这些拐卖的妇女儿童有些被人贩子卖到“职业乞丐”的手里,成为他们乞讨骗钱的道具。“这些拐卖的孩子的父母亲人,因为思念孩子死的、疯的、病的,其余的人也都是个个心力交瘁。他们放弃工作生活走遍全国各地寻找孩子,家庭都因此债台高筑、倾家荡产”。对此,她认为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厉打击,更多的妇女儿童和家庭将会遭受更大的伤害,社会不稳定隐患难以解除。对此,她建议,被抓获的人贩子不但对其罚没家产,还要处以重刑直至死刑。
  此外,“在现实的打拐行动中,我们发现,只要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买主不防碍司法机关执法或对被拐妇女儿童没有虐待行为,则可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造成了买方市场的需求旺盛。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买主因为没有违法成本,他们可以放心大胆地用暴利诱惑人贩子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因此,从一定意义上看,买方市场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真正源头,只有加大对买方市场的打击力度,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发生。
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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