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9 10:00:00 我要评论
来源: 大众网听说现在贪污受贿案件都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逮捕了,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事?
答:
检察长胡宗智:这个问题请具体负责的侦查监督处处长肖静同志回答。
侦查监督处处长肖静:200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自2009年9月起,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检察院 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上 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工作的监督制约,确保逮捕案件质量,促进严格执法。 原来自侦案件没有上提一级时,存在一些例如为了保证顺利侦查,够罪就捕等现象,有一部分案件最后被 判处了免予刑事处罚、管制、拘役、缓刑,这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也有悖法治精神。事实证明 ,自侦案件上提一级后,实刑率、重刑率都有了显著提高,是有利于惩治腐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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